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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省集体协商“集中要约季”行动启幕

四川工会 2024-01-18

日前,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省工商业联合会印发通知,决定从2022年2月11日至5月10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22年全省集体协商“集中要约季”行动。旨在通过活动实现集体协商工作对新就业形态企业和行业的有效覆盖进一步扩大,2022年全省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稳步提升,助力全省经济稳中求进和高质量发展。

通知明确,今年将以已建会企业为重点对象,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为重点群体,以开发区(产业园区)为重点领域,广泛开展新一轮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在推进已建会企业开展企业集体协商方面,重点加强对生产经营正常、百人以上已建会企业劳动关系双方业务指导,围绕集体协商的代表产生、协商准备、议题确定、协商过程、审议通过、审查备案等程序进行指导服务,推动集体协商制度的建立。在推动新就业形态企业开展行业集体协商方面,积极支持和指导货运司机、网约送餐员、网约车司机、快递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所在企业和行业开展集体协商,健全协商主体、创新协商模式,围绕劳动定额、工作时间进行协商,重点就行业计件单价、劳动定额、抽成比例等职工普遍关心的事项签订行业集体合同,明确行业用工规范和劳动标准,扩大集体合同制度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有效覆盖。在聚焦开发区(产业园区)开展区域集体协商方面,主要围绕最低工资标准、工种指导价、休息休假等职工最关心的事情进行协商,确定区域用工规范和劳动标准,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通知强调,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深入园区、深入企业、行业开展摸底排查工作。充分运用多种方式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鼓励协商双方积极要约、主动要约、规范要约、依法应约。鼓励企业(行业)和职工代表创新协商方式。企业、行业(区域)在集体协商工作完成后,劳动关系双方要做好质效评估。

通知要求,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高度重视集中要约活动,扎实推动各类企业和行业开展协商工作,不断提高集体协商工作的有效覆盖。建立健全情况沟通交流、信息报送、统计报告等各项制度,加强对集体协商工作的分析研究、推动落实。指导企业和行业探索适应企业(行业)实际、符合职工需求的集体协商实现形式,增强协商工作的可操作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发掘培育、总结宣传一批真谈实谈、特色鲜明、亮点突出、成效显著的企业、行业(区域)集体协商典型案例,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来源:四川工人日报、51网

记者:邓霞

编辑:敖慧

审核:李仪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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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机构 | 四川省总工会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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